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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14年度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所得標準
31 Jul 2025・公告消息
一、申請人及其配偶(含分戶)、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符合一定所得收入以下(百分之五十分位點),即家庭年收入低於144萬元,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不高於5萬9,150元。
二、本案內容於114年7月30日(含)起實施。
三、114年度分級租金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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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案內容於114年7月30日(含)起實施。
三、114年度分級租金標準:
分級 | 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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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級 | 1.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1萬6,900元以下。 2.具有住宅法第四條所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之家庭。 |
第二級 | 1.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2萬5,350元以下。 2.具有住宅法第四條所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之家庭。 |
第三級 |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4萬2,250元以下。 |
第四級 |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5萬9,150元以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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